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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親民時間2014 04 02
2014
04/02
17:18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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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7:18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長親民時間今(2)日上午於縣府大禮堂舉行,縣長傅崐萁親率縣政團隊當面探求民意,共計受理住家拆遷補償、彩虹夜市攤商管理及行銷等38件陳情案。

新城鄉大漢村民有街拓寬工程之預備拆遷戶今日在縣議員何禮臺陪同下前往縣府陳情,該路段屬都市計畫外道路,為改善交通品質、兼顧行車安全,新城鄉公所於民國99年函請縣府補助經費,惟多項作業程序尚未完備,無法於年度預算時程執行工程,該筆經費遭縣府取消。

傅縣長表示,縣府當時函請鄉公所待完成分割程序,並准予補助在案;縣府將責成地政處查估後,依照「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進行拆遷補償金之發放作業。

有關李姓鄉親陳情表示,希望縣府協助彩虹夜市行銷,活絡地方商機。觀光處表示,已將彩虹夜市納入夏季號「花蓮趣」觀光期刊,採編內容、故事也將放上花蓮觀光資訊網景點宣傳,作為本年度第二季宣傳行銷重點;此外,縣府已報請經濟部列入樂活夜市輔導,觀光處也將橫向結合農業處、教育處、客家事務處、文化局辦理星光party等街頭藝人活動,招徠國內外遊客到訪。

傅縣長則表示,縣府以輔導立場,並未干涉彩虹夜市管理委員會自治章程,至於建立基本的管理機制,提升全體攤商權益,若未能達成共識,縣府願協助召集會議、彙整意見。

傅縣長也指出,至於廣播、監視器等硬體設備將評估整體需求添購,未來希望能夠在彩虹夜市、十八省一條街建構完善的音響系統,營造輕音樂、美食、樂活的觀光地標。

上傳時間:2014-04-0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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