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3年公費留學考試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學群預訂錄取名額及應考專門科目,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請連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www.edu.tw),點選本部各單位項下之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內之海外留學,參考公費留學考試相關資訊。有意報考者,請及早準備。
103年預定錄取名額為100名,各身分類別公費生預訂錄取名額如下:
一般公費生77名、勵學優秀公費生8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
自103年起公費留學考試變革項目如下:
一、 筆試科目取消共同科目,僅考專門科目2科,每科100分,總分共200分,不再加權計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二、 改以學群決定補助年限及分配名額,各學群分類如下:
(一)人文類,補助年限最長4年:
1. 文史哲學群(含區域研究)
2. 教育學群(含運動休閒)
3. 藝術學群(含文化資產)
4. 法律學群
5. 社會科學學群(含政治)
6. 心理與認知學群
7. 管理與經濟學群
(二)理工類,補助年限最長3年:
1. 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
2. 數理化學群
3. 電資學群
4. 工程學群(含防災科技)
5. 生命科學學群(含農林漁牧及海洋)
6. 醫藥衛生學群
三、 公費補助改以定額發放,不再依城市、地區別區分額度及限定用途:
(一)一般生、原民生及勵學優秀生每年發放定額獎學金美金4
萬2,000元。
(二)身障生,依程度別支給,重度以上視、聽障及多重障礙者,
每年發放總額美金5萬4,000元之定額獎學金;中度視、
聽障、多重障礙及其他障別重度以上者,每年發放總額
美金5萬元之定額獎學金;除前述2類外之障別,每年
發放總額美金4萬8,000元之定額獎學金。
四、 擬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本部不再辦理阿拉伯語文能力測驗,改以提交該項語文能力證明,並得以於國內外大專校院修習阿拉伯文34學分以上之成績證明替代。
考試簡章將於6月30日公告,預訂8月1日受理報名,屆時請依簡章規定,至公費留學考試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下載列印後,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不受理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