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屆,傳統習俗於清明節期間食用潤餅、發糕、紅龜粿及草仔粿等,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紅龜粿7件、紅圓1件、菜脯15件、發糕4件、潤餅皮7件共計34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色素、硼砂等。檢驗結果,34件中有3件不合格,其中2件菜脯分別為長治鄉農會生鮮超市及潮州新順發行販售的,檢出防腐劑苯甲酸為2.078 g/kg及1.518g/kg超量(法定用量1.0g/kg),另1件為發糕產品由屏東市北區市場內林麗華攤商所製造販售的,檢出己二烯酸1.248g/kg(法定用量1.0g/kg),本次抽驗不合格率為9%。
衛生局表示,上述2件不合格菜脯產品己責令販售業者立即下架並且調查來源廠商,發糕產品為本轄業者所製,擬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以下罰鍰。本次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產品明細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可逕自該網站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