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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家痛批:黃世銘案與服貿皆違反程序正義
2014
03/26
09:14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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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 09:14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3月23日,太陽花學運爆發第6天,馬總統親上火線召開國際記者會,提出「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回應抗議學生。但是對於反對聲浪質疑國民黨立委僅用「30秒」宣佈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違反程序正義甚至有違憲之虞,總統並未表示意見。而另一因程序正義引發爭議的「九月政爭」黃世銘前檢察總長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黃世銘有罪。學者專家從黃世銘案談到服貿,痛批總統馬英九、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及行政機關,都嚴重違反民主國家最注重的程序正義,才會引發人民如此大的反彈,獲得群眾熱烈掌聲。

3月23日上午原定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從黃世銘案判決看檢察制度改革」座談會,臨時決定移到場外太陽花學運抗爭現場開講。主持人永社秘書長、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高涌誠表示,場地外移是希望台灣民主憲政法治的永續發展,能有更多人共同討論與關心。參與與談的有立法委員尤美女、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吳景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永社理事黃帝穎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一個民主國家在乎的是從「人治」走到「法治」的過程,與其期待一位英明的馬英九,不如期待一個完善的法律制度!不管誰來主政,這體制都能完善的運作下去!服貿與黃案有一個共通概念,就是違反程序正義。「依法行政」之所以造成人民的反感,是因為「依法行政」被濫用的結果。當國會30秒的決定影響台灣30年,是程序出問題,這是人民該問的問題,至於內容留給專家(政府),跟人民講清楚到懂為止是政府的責任。針對高榮志所提行政單位常說「依法行政」讓人民的反感,高涌誠特別補充,近來如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案、美麗灣案,最後都被法院推翻,行政部門應該確實檢討。

永社理事黃帝穎表示,台北地方法院(黃世銘案)的判決是很好的法治典範,警示所有公務員必須依照法律做事情,同樣的道理適用違法執行服貿的公務人員,明知違反正當的立法程序還執行,圖利他人,將構成圖利罪,將被判比黃更重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是30年。對於未來特偵組的存廢,黃帝穎認為全世界只剩台灣有特偵組,權力過度集中會導致人權受侵害,他呼籲廢特偵組是邁向民主法治必要之路,如何在制度上建置避免國家的濫權,並且建立兩岸的協議監督機制,未來希望回歸正常的體制、用正常的法律來限制行政權,人民可以不需再用「佔國會」來表達民意。

高涌誠表示,帶領檢察體系的最高總長竟然是一個犯法的人,到底檢察制度出了什麼問題?當中很多潛在議題是與這次學運的主題──反服貿有關的,他呼籲當今台灣程序正義要制度化,才能制衡行政濫權與權力的過度集中。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吳景欽表示,有權的人如果不法,真是拿他沒轍,像黃世銘案,目前只是一審,就算是確定的判決,還可易科罰金?在位者可以為任何的不法,卻可以有人官官相護、替他掩護,但是當人民發出怒吼,卻必然碰觸到法律,馬上被行政追訴,甚至可能鋃鐺入獄。之前黃世銘面對多方來自立法、監察、檢評會、法務部、北檢的調查,他竟還可以穩坐檢察總長寶座,所有調出去的資料必定經由他來檢查,明顯的利益衝突,竟沒有一個機制是可以讓他下台,由此可見程序正義不可忽略。

立法委員尤美女也表示,正義有二:「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實質正義就是壞人要抓去關,可是誰來決定壞人?江國慶案就是血淋淋的例子,所以民主第一要素就是,「程序正義」絕對要百分百遵守。民主另一個特質就是「資訊要公開」,尤美女強調「服貿的內容,即使我是職業30年的律師,我看都非常吃力,何況是小老百姓」,所以政府有義務,把最艱深的內容,用最淺顯的文字,來告訴人民,我們要的是請保衛台灣土地上所有的人民,而不只是告訴人民「不要害怕走入國際化」。國家第三要素是權力的制衡,總統兼黨主席,透過黨主席的力量,壓制所有黨籍立委成了投票的橡皮圖章,三權分立已經完全失衡,另外,我們看到兩任的檢察總長都黯然下台,證實權力的過度集中,這樣的失衡是國家的災難,所以我們要廢掉特偵組,回到原來的制度,讓權力平衡。

這場民主街頭講堂,因為天氣晴朗,現場吸引了近2,000人參加,顯示台灣民主法治的種子已經深植人民心中,政府一定要率先守法,遵守程序正義。

上傳時間:2014-03-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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