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周全食品安全衛生把關機制,鼓勵民眾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高雄市政府於今(25)日市政會議上審議通過「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邀集全民共同監督食品安全,保障市民食品衛生。
該辦法預計於今年11月與台北市及新北市同步實行,檢舉人可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檢具具體違法事證向主管機關檢舉,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裁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罰鍰確定,將依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六十發給檢舉獎金,獎勵金額最高3,000萬,高於雙北的2,500萬,顯示市府打擊黑心食品的決心。
衛生局表示,若有多人共同檢舉一案,則依貢獻度共同均分獎金,而該辦法審議前已舉辦多場公聽會及說明會,並與業者充分說明及溝通,期盼在高雄日益國際化的同時,大家共同塑造高雄食品安全衛生形象,贏得國際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