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農民休耕可參加農保面對全球化氣候變遷造成生產不穩定性及全球貿易自由化趨勢,並檢視臺灣農業發展困境,為活化休耕農地,維護農業生產環境,提高糧食自給率並提升產業生產力,農委會自102年1月1日起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調整連續休耕給付,農田休耕每年僅給付一個期作,另一期作鼓勵恢復生產。所以,農民配合政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政策,農地一期作種植、一期作休耕,於休耕期間新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時,若能提出休耕給付勘查合格有案及前一期作確有農業經營之客觀證明件,包括:申請天然災害救助有案、申請「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轉(契)作補貼清冊」有案及繳售公糧稻穀有案之相關證明文件等,經農保資格審查小組審查符合「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之規定時,得新申請參加農保。農民若持申請二個期作休耕給付之特殊耕作困難地區之農地或連續兩期以上休耕農地,因無從事農業生產之事實,則不得申請參加農保。
上傳時間:2014-03-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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