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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針對學生工會團體訴求「認定兼任助理是僱傭關係」之回應說明
2014
03/18
01:03
府會記者
邱貞惠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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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01:03
府會記者 邱貞惠 台北市 報導

本(103)年3月18日學生工會團體到教育部陳情「認定兼任助理是僱傭關係」之訴求,教育部回應說明如次:

一、教育部支持學生學習權益及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考量教學與學習為校園核心活動,在確保教學品質與保障學生權益的原則下,刻與勞政單位共同合作,將積極協助並督導大專校院確保兼任助理之學習及勞動權益。

二、「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尚在研擬中,草案內容係以勞動部就「學習」的解釋為範疇,並邀集專家學者、勞動部等部會及學校代表共同研商,將另邀請學生代表進行溝通。

爲研商解決大學兼任助理之定位與相關權益保障,教育部與勞動部、科技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已共同組成工作小組,將積極研商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分際及學習相關配套措施,預定於3月底前研擬完成「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

上傳時間:2014-03-18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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