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3)年
一、教育部支持學生學習權益及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考量教學與學習為校園核心活動,在確保教學品質與保障學生權益的原則下,刻與勞政單位共同合作,將積極協助並督導大專校院確保兼任助理之學習及勞動權益。
二、「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尚在研擬中,草案內容係以勞動部就「學習」的解釋為範疇,並邀集專家學者、勞動部等部會及學校代表共同研商,將另邀請學生代表進行溝通。
爲研商解決大學兼任助理之定位與相關權益保障,教育部與勞動部、科技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已共同組成工作小組,將積極研商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分際及學習相關配套措施,預定於3月底前研擬完成「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