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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召開 103年第1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2014
03/17
16:26
天眼日報記者
楊宗堡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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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16:26
天眼日報記者 楊宗堡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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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於本(3)月17日下午2時假新竹市警察局召開「103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次會議」,本次會議由環保局王欽彥局長擔任主持人,審查「新竹市光武段1050地號建築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中華段店舖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等2案,結論均為依初審小組意見修正後通過。

本次審查通過之兩案,皆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至38規定,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至新竹市政府審查,經審查通過並定稿後,始完成變更程序。環保局王欽彥局長提醒各開發單位,開發案如涉及變更原環評書件內容,應依環評法相關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為將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或開發單位承諾事項落實轉換於各項環保許可項目內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近期就相關業務處主管法令(如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之各項許可制度執行程序檢討修正,陸續納入曾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環評書件內容及審查結論之比對作業程序。

請開發單位務必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各項審查通過之環評書件確實執行,並於申請各項許可時,檢視環評承諾事項,俾符合法令規定,並達到預防及減輕各開發行為對環境所造成不良影響之目的,期能提高民眾生活滿意度及生活品質,成就全民幸福平安之願景。

上傳時間:2014-03-1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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