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海洋局人員全程監控海拋船自疏浚區到指定海拋區的航跡(記者何才雄攝)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日前聯合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四海巡隊調派巡防艇執辦『永安港浚泥海拋作業專案稽查』,確保前揭海拋作業皆依據環保署核定標準作業程序執行,以維大高雄海洋潔淨。
海洋局長賴瑞隆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度核准永安港浚渫工程海洋棄置許可,海洋局為配合中央執辦海洋污染防治業務,特別專案聯合第四海巡隊執行無預警海上大執法,本次專案稽查標的為「樺緯輪」浚泥海拋船,海洋局人員搭乘第四海巡隊PP3008號巡防艇頂著外海風浪,全程監控海拋船自疏浚區到指定海拋區的航跡,經檢視整體海拋過程尚符環保署海洋棄置許可並無違規棄置行為且拋泥航速維持SOP標準作業程序時速3節內。
海洋局長賴瑞隆進一步說明,高雄市海域絕不容許違法行為的污染破壞,即便是依法申請許可的各項作業,也必須全程依法規辦理,此外,基於「預防勝於治療」的海污防治理念,海洋局不定期執行稽查任務,期能促成大高雄海域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