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11)日於市政會議通過103年高雄市政府第一次追加預算案送交議會審查,總共編列39.13億元。
市府表示,配合議會自行調整刪減額度送交議會備查的決議,市府忍痛調整相關預算,但市民的福利與建設遭受全面性的影響,所以市府提出追加預算案,希望恢復相關的預算,以保障市民的權益,希望議會能夠以全體市民為念,儘速審查通過追加預算案。
市府表示,預算中絕大部份的歲出項目,都是屬於中央法令規定的支出,扣除這1,122億的法定支出,以及必要的經常支出後,市府僅餘124億 可堪應用,而議會所刪除的57億,就佔了將近一半,影響不可謂不大。也因此,所有建設項目,都可能受到影響,市府也必需忍痛進行調整。
市府表示,議會刪除57億歲入,但僅就其中2.8億指定刪除歲出項目,其於54億要求市府自行平衡。經過權衡,攸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治水防 洪預算盡量受到保留,而對弱勢市民的社福保障也不能減少,則自然必需就其餘的建設與福利項目進行調整,而各項建設的期程,也都因此會受到展延。為了保障市民的權益,市府也將誠意溝通,期待能以追加預算方式,讓高雄發展的腳步繼續前進。
針對議會批評,市府表示,所有預算都是編在刀口上,市府是依議會決議忍痛調整,未來也將誠意進行溝通、謀求共識,透過追加預算保障市民權益。
高雄市政府第一次追加預算共編列39.13億元,謹將內容擇要說明如下:
(一)重大施政計畫22.87億元。
(二)重陽節敬老禮金3.46億元。
(三)駐里事務費及鄰長交通補助費3.46億元。
(四)義警(社區輔警)、民防人員、基層義務職、義消、鳳凰志工及民間救難團體等自強活動費及報紙捐助費0.34億元。
(五)市府各局處活動費用恢復2.13億元。
(六)土石標售作業與公地使用費及公共建設0.6億元。
(七)災害準備金6.1億元。(由公債及賒借收入支應)
(八)市有眷舍搬遷補償費0.1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