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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過後撿拾漂流木 小心觸法
2009
08/14
16:39
溫鳳佳
南投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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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4 16:39
溫鳳佳 南投縣 報導

漂流木註記及檢尺作業

 

漂流木打撈及集運作業

 

莫拉克颱風過後撿拾漂流木小心觸法

莫拉克颱風過後,濁水溪、陳有蘭溪等主要河川堆積許多漂流木,依照規定,颱風過後1個月內,民眾不得下溪撿拾溪中漂流木,現林管處正與縣政府人員就主要河川之漂流木進行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工作,經統籌整理後才會依法公告撿拾,南投林管處強調,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未經公告不得私自撿拾,為民眾生命安全著想,請不要在颱風過後冒險進入河川行水區撿拾,並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欲私自撿拾而誤觸法令。

上傳時間:2009-08-1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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