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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無照拒絕酒測,吊銷汽車駕照,您不得不注意!
2014
02/19
11:45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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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1:45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持有汽車駕駛執照,而無機車駕駛執照的民眾,若騎機車拒絕酒測不但會處罰新臺幣9萬元,還會吊銷汽車駕照並停止考照3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機車駕駛人要小心留意自己的駕駛資格,以免受罰,得不償失!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依目前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是為考量行車安全,保障其他用路人權益,且所採吊銷駕駛執照等手段,亦可促使駕駛人接受酒測,進而遏止酒後駕車之不當行為,防範交通事故發生,如執行時警察已先勸導並告知拒絕酒測之法律效果,駕駛人應有配合酒測之義務。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陳聰乾也呼籲駕駛朋友要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拒絕酒測要被罰款還要吊銷汽車駕駛執照並停考3年,職業駕駛人不論受到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罰,將暫時或永遠無法再以此職業駕駛執照做為謀生工具。

上傳時間:2014-02-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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