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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免費辦理「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009
08/13
19:59
伍春幼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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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19:59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應設置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協助雇主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事務,如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實施健康管理辦理勞工體格檢查及健康檢查、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公佈實施、設置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之設施及設備,辦理職業災害調查與統計等。

為減少職業災害,加強雇主對勞工安全衛生之觀念,輔導失業勞工促進就業,由本府社會處主辦,花蓮縣總工會、花蓮縣工業會、台灣區石礦製品工業同業工會、經濟部工業局美崙(兼和平及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花蓮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等團體協辦,於98年9月4日(星期五)起假花蓮縣勞工育樂中心辦理21小時之「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3小時危害預防實務等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本項訓練限額60人,參訓對象第1優先為休無薪假之勞工,由事業單位出具證明推薦,並同意於結訓後召回任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者。第2優先為事業單位推薦,現職已擔任勞工安全衛生事務管理人員,惟尚未取得「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之員工。第3優先則為設籍本縣之一般民眾。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講習後將核發21小時結業證書。

報名時間自98年8月17日至起8月26日止,請下載報名表並填妥後掛號郵寄花蓮市府前路17號社會處勞資科林東川先生收(請註明「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報名資料),資格審查順序以報名時間內(8月17至8月26日)寄出之郵戳時間為登記之順序,本講習不受理現場報名及報名時間以外任何方式之報名,詳情請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承辦人林東川先生查詢(電話:03-8225377)。

上傳時間:2009-08-1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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