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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放寬莫拉克颱風受災區居民流感用藥條件
2009
08/12
18:05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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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18:05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政府考量莫拉克颱風已對各地造成嚴重災情,為防止H1N1新型流感於受災地區造成疫情,自即日起實施至8月14日止同意全國13個受災地區,包括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及台東縣等受災地區之156家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醫療院所,受災居民如出現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診治後,無需經快速篩檢確認即可給予流感抗病毒藥劑,以即時提供治療。而8月15日起,流感抗病毒藥劑將納入健保給付。

嘉義市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醫療院所有行政院衛生署嘉義醫院、嘉義榮民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陽明醫院、嘉義市東區衛生所、嘉義市西區衛生所,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請戴上口罩並儘速至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醫療院所就醫,早期接受治療,避免延誤而併發重症,危害生命安全。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颱風過後,居家衛生環境惡劣,容易引起腸道、登革熱及流感等傳染病,請民眾加強家戶及個人衛生工作,尤其勤用肥皂洗手,倘有任何不適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全身痠痛、頭痛、腹瀉等,請戴上口罩儘速就醫,早期治療,有利儘速恢復健康,嘉義市防疫諮詢專線2341150。

上傳時間:2009-08-12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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