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消保官查食用油
2009
08/11
10:47
李秀美
花蓮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46) | | | |
2009-08-11 10:47
李秀美 花蓮縣 報導

先前麥當勞之食品用油為台北縣政府檢測發現不合格,而引發社會大眾對食品用油之疑慮,速食店及餐廳所使用之油品及其更換頻率是否達安全標準,更悠關外食民眾及遊客之身體健康,花蓮縣政府消保官鍾文欽繼7月中旬抽查花蓮市及吉安鄉之店家和攤販之食用油品後,又於8月10日與衛生局稽查人員至玉里隨機檢查店家使用食用油品之情形,抽查之店家及結果如下列附表:

花蓮縣消費者保護官食用油品查核表

店名 油品廠商名稱 油品材質 換油頻率 檢測結果薡茶速食店 美食家 芥花油 二天一次 合格(試紙測試)

大同餐廳 台糖公司 大豆沙拉油 一天一次 合格(試紙測試)

竹園餐廳 統一公司 大豆沙拉油 一天一次 合格(試紙測試)

查核人員:消保官鍾文欽

查核日期:98年8月10日

消保官鍾文欽呼籲商家應秉持商業道德,注意食用油之安全及衛生,如此不僅能讓消費者安心食用其產品,甚且能提昇其商譽,進而提高其營業額。鍾消保官強調,政府為維護公共衛生,會持續定期或不定期查驗業者之食用油品質,以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上傳時間:2009-08-11 10:4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秀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