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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交通局委外拖吊招標作業順利完成決標
2013
12/19
22:58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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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22:58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102年度委外拖吊招標作業順利完成,民一區(苓雅、新興、前金及鹽埕區)、民二區(前鎮、鳳山及小港區)及民三區(三民、鼓山、左營及楠梓區)完成決標。

拖吊項目部分,得標廠商需遵照高市議會附帶決議之拖吊項目執行,避免亂拖吊造成民怨,以1.併排停車、2.消防栓前、3.不依順行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及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4.公車及大客車停靠區、5.身心障礙、警備車、汽車及機車停車格遭他種車輛占用、6.車道出入口、7.自行車道及禁停車輛之人行道、徒步區、8.以及由交通局劃設logo之紅線路段及道路交岔路口10公尺內紅線處實施拖吊為原則,但如有嚴重妨害人車通行或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之虞之情形,經執法員警現場判斷後,可不受前述8大拖吊項目之限制。

交通局表示,102101日起因應東西區委外拖吊合約到期,該局及警察局採應變措施,由公營拖吊場支援及加強違停逕行舉發,道路交通秩序大致良好,感謝這段時間市民朋友配合。基於公營拖吊場人力有限,拖吊轄區範圍大,且尚需支援警察局酒駕、失竊車、防飆、大型活動等勤務,長期將影響道路障礙排除效率,所以需要民間拖吊廠商協助排除市區道路違停車輛及維護道路交通順暢,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高雄市違規停車委外拖吊順利決標,未來公車停靠區、併排停車、消防栓、占用身心障礙格位、車道出入口、路口等影響行車安全及民眾常詬病之違規停車項目,均納為委外拖吊項目。交通局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勿違規停車,以免遭受處罰。

委外拖吊契約規範每日8時起至22時止為一般巡查拖吊時段;上班上課日上午7時至8時為特殊巡查拖吊時段,僅限於拖吊範圍內公、私立學校家長接送區周邊為巡查拖吊範圍,以維護家長接送學童上學安全;夜間部分,則由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後,派遣員警至現場處理,倘有拖吊需求,再派遣拖吊車。

交通局指出,按照契約規定得標廠商需於簽約日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拖吊車、人員、保管場及相關設施之建置,並通過該局審查後,方可執行委外拖吊作業,得標廠商若相關人員、設備已齊全,預計可提早正式上路。

上傳時間:2013-12-1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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