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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推動見成效 採最有利標比率逐步提升
2013
12/17
17:23
周碧梅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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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7 17:23
周碧梅 台北市 報導

工程會推動見成效 採最有利標比率逐步提升

工程會積極推動採最有利標辦理技術服務及資訊服務採購,已見明顯成效。據統計(102)年截至11月底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方式的金額比率逾93%,件數比率逾81%,同期間資訊服務採最有利標方式的金額比率逾78%,件數比率逾62%,均較去(101)年同期提升約10%,顯示各機關逐漸樂於以最有利標辦理技術服務及資訊服務採購,有助於引領產業良性競爭。

工程會表示,以往機關辦理採購習慣以最低標方式決標,決標過程雖然簡單快速,但無法決標給價格合理的最優質廠商;為了讓各機關辦理採購時,能夠選用最適宜的決標方式,工程會自101年起於全國巡迴舉辦多場座談會,與基層面對面溝通,讓各機關瞭解最有利標之適用時機及優點,樂於採用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據統計,截至本年11月底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用最有利標之決標金額比率平均為93.34%,較101年同期成長14.78%,採購案件數之比率平均為81.68%,較101年同期成長8.44%;同期間資訊服務採購採用最有利標之決標金額比率平均為78.33%,較101年同期成長9.55%,採購案件數之比率平均為62.8%,較101年同期成長10.03%,均有明顯增加。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機關辦理異質之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採購時,若考量不同廠商所供應之服務,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或商業條款有差異之情形,透過最有利標方式,可依據廠商的技術、品質、功能、設計創意、履約能力及價格等做整體考量,選得服務品質較佳的廠商,而非採最低標方式僅以標價為選商依據,可避免廠商低價搶標惡性競爭,以健全產業發展與競爭力,達到政府與產業雙贏的結果。

上傳時間:2013-12-1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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