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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環保局十日會勘大安底渣處理場申設案
2009
08/06
12:23
黃震忠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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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12:23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臺中縣大安鄉頂安村一百多位村六日在縣議員林素真、顏榮燦、謝志忠及鄉長莊圳等人陪同下到縣府陳情,質疑某業者申請在該村三十甲段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場,會對周遭環境造成污染,影響居住品質。臺中縣環保局代理局長莊永松則表示,目前尚未核發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該局會嚴格審核,十日將會同工務等單位前往會勘,如發現不法將依法究辦。

陳情民眾指出,民間公司計畫在大安溪三十甲段堤防旁農田設置底渣處理場,最近並雇工在三公頃大的農地上大肆開挖整地,附近居民擔心業者在農地上開發設置底渣處理場,掩埋垃圾焚化後產生的灰渣,將破壞土壤,影響附近農地的耕作,甚至污染地下水。

陳情民眾認為底渣處理場設置地點就位在大安溪堤防附近,業者開挖過深恐破壞堤防結構安全,萬一造成堤防潰堤,將危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陳情民眾表示,頂安村以前曾發生業者假借開闢休閒農場名義,超挖土石盜賣情事,村民擔心合法掩護非法盜採砂石事件重演,建議縣府撤消業者開發申請許可,回復農地原狀,且不得回填廢棄物。

臺中縣環保局代理局長莊永松出面接下陳情書,並向陳情民眾說明縣府受理該民間公司申請乙級廢棄物處理場辦理過程。莊永松指出,該公司依據臺中縣政府訂定的「臺中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暨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審查作業要點」,於大安鄉三十甲段申請乙級廢棄物處理場興辦事業計畫書。

莊永松說,該申請案經縣府相關權責機關審查結果並無禁、限建及不得設置或興辦情事,因此核准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但該公司尚未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目前不得從事焚化廠底渣收受及再利用行為,若有查獲違法情事及污染行為,將依所涉相關法令規定查處。

莊永松強調,俟業者提出廢棄物處理場申請計畫,該局會嚴格把關,十日也將會同工務等單位前往會勘,如發現不法將依法究辦。

上傳時間:2009-08-0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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