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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103年調高臨時人員薪資最高達3%,建構尊嚴勞動。
2013
12/16
17:17
楊宗堡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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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17:17
楊宗堡 新竹市 報導

新竹市政府率全國之先且為全國之最,自明(103)年1月1日起,調高現職滿1年臨時人員薪資1-3%(未滿2萬元者3%、2-3萬元者2%、3萬元以上者1%),以基本工資19,047元為例,調高3%薪資為19,618元,優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於明年起7月始調整的19,273元,市長許明財期以更佳的待遇激勵員工勠力從公,並對勞動人力薪資調漲扮演火車頭角色。

市府人事處說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3日勞動 2 字第 1020132068號公告自103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額調整為115元;自同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19,273元。新竹市政府走在中央政府規定時程之前,自103年1月1日起率先調整臨時人員薪資。

市府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服務現職滿1年之臨時人員,按薪資級距調高薪資1%至3%,以支領基本工資19,047元為例,調高3%薪資為19,618元,待遇條件優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之19,273元;月薪支領2萬元至未滿3萬元者,調高幅度為2%;支領3萬元以上者,調高1%。任職未滿1年之臨時人員,依勞委會調整基本工資時程,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為19,273元。

許市長在擔任市長前為市政府勞工局、處首任首長,對勞工事務熟稔,尤其新竹市屢居全國勞動參與率第一城市,在高比例的勞工人口中,照顧、提升勞工權益,始終為市政工作焦點,近年

不僅蟬聯「縣市幸福指數大調查」全國第一,另獲「安居樂業評鑑」全國榜首,在消費者物價指數飛漲市場環境裡,期以帶頭發起基本勞工薪資水平調升的推力,促進民營企業攜手關注員工基本生活所需,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條件。

上傳時間:2013-12-16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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