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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召開98年度第2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2009
08/05
17:08
胡弘吉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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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17:08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召開98年度第2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昨日上午於縣府簡報室,召開「花蓮縣98年度第2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由副縣長張志明主持,會中各單位除進行業務報告,並針對縣內有關性別平等教育重點工作,以及藉由個案探討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工作或強化防治宣導作為等,充分發揮委員會運作的效能,以達到積極預防與降低發生家庭暴力及校園或職場性侵害的目的。

張副縣長除了感謝與會委員出席本次委員會,共同關心並支持縣內婦女團體、兒少保護及校園防治性侵害相關業務的推動外,對於各個局處能夠在本次工作報告中,具體規劃提出重點工作項目表示肯定,同時指示規劃之餘,仍應加強落實執行。

此外,會中也以校園性侵害事件案例作探討,各局處人員與委員則進行意見交流,指出兒童性侵害的防治不應該只是教育保護兒童的身體,應該讓社會大眾重視兒童性侵害的嚴重性,另外,社會應該嚴厲譴責加害者,並讓潛在加害者感受全體社會壓力,而每一個人則都應該在每最關鍵的時刻,發揮通報功能,扭轉性侵被害人的生命;有關單位也應於受害人求援後給予輔導及心理諮詢。

有關今日的討論提案部分,探討議題有:如何提升縣內教育處中小學校長應參加中小學性騷擾或性侵害調查研習或參加性別評等教育法等相關研習;監督性98年花蓮縣校園性侵害貨性騷擾調查人員專長增能學分班等,會中經由各委員熱烈討論,由主席張副縣長作成決議,將由各相關局處在既有服務模式與合作機制上,加強落實執行層面。

張副縣長於會議最後指出,透過與各單位定期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提出各部看法與建議交流研討,提升縣內校園與社會各層面對兩性平等的教育強化,在問題發生前提供正確教育層面,減少發生性別上的不平等待遇,進而降低校園、家庭或工作職場發生霸凌、暴力或性騷擾、性侵害等事件;若已發生被害事件,也應提供正確的輔導與心靈創傷療傷與諮詢,真正落實性別平等。

上傳時間:2009-08-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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