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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未按錶收費 高市交通局祭重罰
2013
11/12
22:39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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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22:39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圖:高市計程車駕駛未依規定按錶收費經查證屬實後依法重罰(記者陳玉芳攝)

 

近來捷運南岡山站、香蕉及漁人碼頭屢傳出排班計程車對旅客漫天喊價之行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已透過宣導及加強稽查外,並祭出重罰,期待快速導正重要轉運站及觀光區計程車未按錶收費亂象。

交通局長陳勁甫表示,依現行公告的計程車運價規定,除觀光計程車得以包車運價方式收費外,均應依公告運價按錶收費,倘計程車司機任意哄抬運價,未按錶收費,一經查獲屬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處以9仟元以上,9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呼籲計程車司機勿以身試法。

陳勁甫說,為杜絕計程車未按錶收費,交通局已與警察局實施多次聯合稽查,但某些地區及觀光區的排班司機仍存有不按錶收費的陋習,為導正排班收費行為,分別在岡山火車站和捷運南岡山站辦理說明會,並和捷運南岡山站排班司機簽立按錶收費切結書,更在明顯處加設按錶收費之告示標牌。倘仍有計程車駕駛未依規定按錶收費時,經查證屬實後依法重罰,近期一個月交通局已在捷運南岡山站開出三張各9仟元的罰單,期能對違規司機給予警惕。

交通局說,取締違規計程車是持續性的工作,也鼓勵民眾踴躍檢舉,只要民眾記下車號並提出錄音或錄影的具體事證,經交通局查證屬實,即裁罰違規業者9仟元以上罰鍰。違規申訴專線(07)722-8465

為提升高雄市計程車觀光服務功能,交通局目前已培訓認證122位觀光計程車司機,1126日將辦理第二批觀光駕駛人訓練,期能於年底達到200位觀光計程車駕駛的目標,另外也評鑑優良計程車隊,民眾可上交通局網站查詢觀光車隊和優良車隊叫車資訊。

上傳時間:2013-11-12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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