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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辦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2009
07/26
15:59
伍春幼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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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5:59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政府辦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鑒於花蓮縣酒駕情形造成民眾死傷日趨嚴重,花蓮縣政府為加強酒駕防制等交通安全觀念宣導,特別結合7、8月份部落豐年祭辦理一系列「酒後不開車上路才安心」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昨日上午首場宣導活動來到花蓮市的嘎尼按部落,在張政治頭目的熱心協助號召下,100多位原住民朋友利用豐年祭開始前一小時聽取縣警局交通隊及縣府行研處同仁帶來精采活潑的交通安全講座及有獎徵答,在愉快的氣氛下,透過寓教於樂、互動學習方式,將交通安全知識及規定深根在大家的心中。

交通隊黃小隊長指出暑假期間有不少未滿18歲的年青人有騎機車的情形,如被查獲,除了罰款新台幣6,000元~12,000元外,父母親也要去花蓮監理站上課聽道路安全講習課程,而如果車主是父母親的話,父母親的駕照更要被吊扣3個月,而在戴安全帽的規定方面,騎乘機車都要配戴檢驗合格有正字標記的安全帽,扣環也要正確扣好,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將罰款新台幣500元、開車未繫安全帶則將罰新台幣1500元。

針對現在最流行的自行車,黃小隊長也強調自行車絕對不能載人,以往有不少車禍都是由於自行車載人所造成,請大家要多加注意。

在酒駕防制宣導方面,黃小隊長表示喝酒後絕對不要開車,酒測時,每公升超過0.25毫克的話,要罰駕車者新台幣15,000元至60,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酒測值超過0.55毫克的嚴重酒駕者,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將移送法辦,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上傳時間:2009-07-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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