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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監理站宣導-防制酒後駕車(2)
2013
09/02
14:33
中壢監理站
桃園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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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14:33
中壢監理站 桃園市 報導

102年3月1日起,拒絕酒測者,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3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駕駛人拒絕酒測,除舉發拒測違規外,亦可能遭警員強制抽血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請勿以身試法。

中壢監理站提醒您。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第二股

聯絡人:許菁芬股長(03)4253990分機201

上傳時間:2013-09-0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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