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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宣佈今(21)日白天正常上班上課,18時以後停止上班上課‏
2013
08/21
16:55
買木森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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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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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宣佈今(21)日白天正常上班上課,18時以後停止上班上課。惟秀林鄉考量部分區域地處山區,局部性豪雨有影響民眾生命財產之虞,並兼顧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秀林鄉依授權宣佈自今(21)日中午12:00起,停止上班上課,俾使鄉親及早返家做好防颱準備。

花蓮縣政府指出,行政院鑒於近來全球氣候暖化,台灣氣候變化隨趨激烈,考量各地致災型態有日趨多元及成因不確定性等,為便於預防及搶救,並使各通報權責機關能妥適彈性掌握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時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修正「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經行政院102年1月22日已院授人培揆字第10200214961號令修正發施行,名稱並修正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花蓮縣政府表示,依據新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9條第2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轄區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區性之不同,將前項權責授權所屬區、鄉(鎮、市)長決定發布,並應通報所在地區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此授權精神,花蓮縣政府得授權所轄鄉(鎮)長決定停止上班上課之權責,並應將決定情形同步通報花蓮縣政府。

依上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9條第2項之授權,花蓮縣政府為因應天然災害間,兼顧地區需求並收因地制宜之效,授權秀林鄉、萬榮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等八鄉鎮長核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上課權責。

上傳時間:2013-08-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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