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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暫不用,快辦停駛,稅費可停格
2013
08/17
10:12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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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10:12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車輛所有人因出國暫時不用,或因事故一時無法修復,請記得向就近監理所站辦理報停手續,稅費即可停止徵收。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現在民眾被公司派到國外工作機會增多,一出國1、2個月以上很平常,名下汽車卻也因此沒有使用,或者是發生車禍,一時無法修復,此時可考慮辦理停駛手續,以節省費用。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陳聰乾說明,辦理停駛手續請持汽車號牌2面(機車號牌1面)、行照1枚、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監理所站辦理,停駛期間牌照稅及汽燃費則免徵收,多少可省一點荷包,例如以1,801至2,400C.C.級距之自用小客車,每日可省稅費48元。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停駛期間在3個月以上或指定檢驗日期到了,要車輛檢驗合格後,方可將牌照領回。

上傳時間:2013-08-1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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