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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機具使用來路不明油品,苗栗縣環境保護局重罰!
2009
02/20
18:35
劉鳳瑩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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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18:35
劉鳳瑩 苗栗縣

苗栗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20日指出,近年來油品價格調漲,為避免營建工程施工機具使用來路不明油品,造成空氣污染也縮短機具設備使用壽命,環保局再次重申營建工程施工進行中,施工機具所使用之柴油應符合「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其硫氧化物含量應低於50ppmw規定,違者將處以5,000~100,000元罰鍰。

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說,近日抽驗中央部會發包之營建工程施工機具,檢測結果硫含量已超過法定標準,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外,並限其立即停用。

苗栗縣環保局劉局長再次呼籲縣內營建工程開發及營造單位,應善盡管理責任,施工機具(如挖土機、打樁機、推土機...等)應使用合法加油站之油品,切勿貪小便宜而添購來路不明非法油品,否則一旦經環保局查獲,將予以重罰使用不合格油品不僅傷財又易造成機具設備損壞,更會造成空氣污染,危害人體健康。民眾若發現相關污染事件,亦可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37-277007通報,環保局將派員處理,以維護空氣品質。

上傳時間:2009-02-2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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