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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興喝酒又可不怕酒駕 搭大眾運輸夯
2013
06/26
10:41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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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10:41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他鄉遇故知,好朋友相見時不能盡興喝酒有些不盡人情。但新制酒後駕車罰則重且嚴格,一次酒駕肇事,可能轉眼之間從天堂掉至地獄,害人害己又悔不當初。

如何能盡興性喝酒又不怕酒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公車、捷運、計程車等交通工具,既可盡興又可避免酒駕誤事。

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分站長王文強表示,酒駕新法執行呼氣達每公升0.15毫克,開罰新台幣1萬5千元至9萬元整;呼氣達每公升0.2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王分站長站呼籲民眾要參加朋友飲酒餐會,就不要自己開車前往,花點小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酒後不自已開車,搭乘大眾運輸解決酒駕問題。

上傳時間:2013-06-26 10:4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高春霖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