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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冰品,衛生不容忽視,苗栗縣衛生局抽驗結果出爐!
2009
07/15
17:09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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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17:09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端午節過後,炎熱天氣讓人想要吃點冰品消暑,冰品就成許多民眾消暑的利器。為確保民?飲食衛生、健康與安全。苗栗縣衛生局每年定有飲料及冰品衛生稽查、抽驗等管理計畫。

苗栗縣衛生局15日表示,今年自5月起針對縣內飲料連鎖店、自營冰品店及餐飲業(包含速食連鎖店)之食用冰塊進行重點抽驗,共抽驗78件。檢驗項目為一般衛生標準: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已全部出爐抽驗結果有20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達25%。不合格商家有:公?鄉(宏吉利飲料店2件、杯樂冷飲2件、摩奇地冷熱飲1件)、竹南鎮(杯樂-中正店1件、堂水巖茶飲店1件、玩味茶2件、清茶一盞2件、)苗栗市(杯樂-為公路1件、杯樂-新東店2件)、後龍鎮(休閒小站後龍店2件、喫茶小鋪2件)、苑裡鎮(清心福全冷飲站苑裡世界店1件、火炎山溫泉遊樂區-冰塊1件)。

苗栗縣衛生局說,衛生局已再度輔導初驗不符規定之業者並令業者限期改善,期屆將再前往進行複檢抽驗,結果仍不符規定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同時呼籲業者應秉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製作食品,重新審視製作冰塊之水質,盛裝器具及人員衛生等環節是否符合規定,以製作安全清涼冰品,服務縣民。

苗栗縣衛生局也呼籲消費者於購買及保存冰品時應注意下列原則:(一)應選購製造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良好的商家為優先考量(二)不買冷凍及冷藏冰箱內未放置溫度計的產品(三)購買後應佐以良好保存方法,冰箱冷藏溫度應低於7℃,冷凍溫度應於-18℃以下,以確保冰品新鮮安全。

上傳時間:2009-07-15 17:0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鳳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