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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橋設計失當 縣府特此聲明
2013
06/07
17:34
趙采黠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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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17:34
趙采黠 花蓮縣 報導

有關報載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橋設計失當一事,花蓮縣政府特此聲明表示,大全橋改建工程係由縣府委外進行橋梁檢測列為優先改建之橋梁,幾經爭取方獲得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改建,惟因河川管理單位要求橋梁高度須符合最新河川治理計畫規定,以維持河川通水斷面及河防安全,因此新建之大全橋較之舊橋高約2米,絕非設計失當。

縣府建設處指出,大全橋改建工程於舊橋原址進行,原橋梁西側引道處即為一T字路口,且該道路為既成道路,屬本縣已公告之公路系統花47線鄉道,並非因橋梁改建後才形成該路段之T字路口。此外,為減緩因橋梁提高所造成之道路縱坡落差,規劃設計西側引道之初,縣府即審慎考量並在鄉道路權範圍內,以加填路基高度方式將坡降距離延伸,控制引道縱坡在6%以內,維護用路人在行車順暢度及視距安全。

另外,西側引道處涉及黃姓地主位於花47線上尚未徵收之私有土地,縣府幾經與黃姓地主溝通協商,希望以用路人行車安全為優先考量,讓施工單位依原設計將橋梁改建及西側引道工程完工通車後,再就花47線道路線型不佳之瓶頸路段,另覓經費以整體性方式規劃拓寬或改善工程,並一併辦理土地微收補償,因無法順利取得地主同意,縣府遂辦理變更設計將西側引道坡降長度縮減,並非所謂以就地決算方式將引道處草率處理。

建設處強調,大全橋西側引道坡降長度縮減後,縱坡從原設計的6%增加到約10%,但仍在11%的容許值範圍內,未來完工後縣府也會再與鄉公所共同研商花47線鄉道拓寬及改善計畫,為當地道路系統做整體性的規畫改善。

上傳時間:2013-06-07 17:3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趙采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